检察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实效,注重因材施教,始终坚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行,取得了实效。15日,该院邀请县政协副主席、法院副院长左小英女士到院授课。
左小英女士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她结合县法院近几年来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阐述了职务犯罪中关于自首的认定、挪用公款罪中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具体理解、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不同、受贿罪的认定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息息相关,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授课中使用的案例都是本院办理的案件,以案析理,答疑解惑,干警们都听得津津有味,课后也都表示受益匪浅,极大的提高了干警的“实战”能力。(王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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