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近期,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认真总结和提炼过去一年在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及在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和存在的不足,组织分析研讨,突出重点采取“三结合”措施,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控工作,确保县特殊人群管理规范、秩序良好,杜绝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是将日常管理和事项严管检查有机结合。对全县在册的358名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23个司法所开展的日常接受宣告、电话报到、当面报到等日常监管行为的记录进行抽查,要求每个司法所节前要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逐人面对面谈话教育,与矫正人员签订遵规守纪保证书。对社区矫正人员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明,底数清。
二是将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对目前正进行的拟假释类社区矫正的人员社区调查,各司法所从严把关,做到公正、客观评估,确保假释类社区矫正人员不稳定因素消除、社会危害风险降至最低。对以前假释类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调查进行一次普遍审查核对,尤其是对情况信息掌握不准、近期社区矫正表现一般的假释类社区矫正人员要逐一进行个别教育、训械谈话。
三是将惩罚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要求全面强化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案例警示教育,以去年本县对1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为素材,对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切实让矫正人员认识到自己监外执行的身份,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力求通过身边典型的案例达到教育和预防再犯罪的目的,确保辖区内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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