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平山镇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平山镇政府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的专项整治组,按照工作分工,专项整治组对全镇范围内的水泥、建材、储煤厂、白灰、露天矿山、河道采砂、“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的关停、取缔工作进行整治检查。并相应成立督导组、问责组,对各工作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该镇辖区内水泥企业全部断电;4家储煤厂关停取缔;2家非煤矿山关停;2家白灰厂断电;5家河道采砂厂断电;3家搅拌站关停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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