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环境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县环保局决定通过“三步走”,在全县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第一步搞好前期排查工作。针对本地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时间对重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化解一批不稳定因素,整治一批环境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为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步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重点问题。根据排查结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特别是化工、冶炼、电镀、造纸以及生产、贮存、运输有害及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生产使用单位,完善整改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对违法排污重点监控企业特别是重污染工业企业集中区进行整治,对处理能力不足、私设暗排口偷排放问题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企业排污稳定达标。
第三步巩固整治结果,加强后期监督。监察中队对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情况。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定点设员、点状监督等措施,加强后期监督,巩固整治成果。